福建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成果质检核查工作指南

2022-08-16 10:56来源:j9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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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第一次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数据质量,依据《全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与成果汇交和质量审核办法》和《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成果质检核查指南》(试行版)等文件,结合本省工作实际,制订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和定义

本指南适用于全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成果的逐级质检核查。本指南所称质检,一般指软件质检,即通过软件系统的质检功能或模块进行的检查。本指南所称核查,一般指人工核查,即由专业队伍进行的抽检审核。本指南所称汇交,一般指通过软件系统内置的在线汇交功能进行纵向对上一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数据汇交。横向对本级普查办的数据汇交,按照各级普查办制定的工作要求执行。

二、实施主体和责任划分

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工作单元(直辖市以区为基本工作单元)。基本工作单元以下,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组织实施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开展调查,或由被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划分工作小组开展调查,或以网格为单位开展调查。本指南将不同组织实施模式下直接组织并管理调查人员进行内业数据整理和外业数据采集的行政区、机构、小组、网格等实体统称为调查单元。

调查人员对所填报的数据负责。调查单元对调查人员负有管理责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和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是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质检核查的实施主体。

——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和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实施对调查单元提交数据的质检核查,验收各调查单元提交的数据成果,形成县级自检报告并对报告负责;

——市级住房城乡建设和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实施对县级汇交数据的质检核查,对县级自检报告予以审查,对所辖每个县(市、区)数据形成市级质检核查报告以及市级质检核查总报告,并对报告负责;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实施对市级汇交数据的质检核查,对市级质检核查总报告予以审查,对所辖每个地市数据形成省级质检核查报告以及省级质检核查总报告,并对报告负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和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对直接抽检审核的数据负责。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和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将质检核查相关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时,应遵循回避原则,同一个机构不得承担其自身调查数据的质检核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基本要求

质检核查的目的是确保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和一致性。

1.完整性。指调查数据填写的完整性。一是指与调查区域工作底图比照,保证所调查区域的建筑物无遗漏,对于现场发现不属于应调查建筑物但工作底图中包括的图斑对象,以及归属于无法提供数据的管理主体的建筑,经审核同意后可不调查;二是与信息采集表内容比照,保证所调查建筑物的调查数据资料不缺项;三是检查填报数据是否符合必填、选填、条件必填等要求。

2.规范性。规范性分为数据格式规范性和文件格式规范性。填报数据的要求应符合相关数据格式,包括填报指标数据类型是否符合要求(如,字符型、数值型、整型、浮点型、日期型、日期时间型),字符长度、精度、选项个数的规范性(如,单选、多选、选项个数)等;文件格式规范性包括上传附件是否符合格式要求等。

3.一致性。上传的内容及影像资料与调查对象一致。一致性分为逻辑一致性、空间一致性、时间一致性、属性一致性。逻辑一致性包括填报指标选项间逻辑关系约束、填报指标间逻辑关系、调查表间逻辑关系等;空间一致性包括填报地址、位置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等;时间一致性包括填报时间与事实一致性、填报时间的范围等;属性一致性包括表中数据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

(二)县级住房城乡建设和市政设施主管部门的工作

1.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组织实施模式,充分利用软件系统内置的调查员、检核员、核查员等账号权限体系,制定对调查人员和调查单元的工作要求和管理制度,指导调查人员和调查单元规范开展调查工作,并作为县(区)级自检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上级检查。

2.对调查单元的工作实施过程监管,采取随机抽查、督促检查等措施,保障相关工作要求和管理制度的落实。

3.采取软件质检、人工核查相结合的方式,以调查单元为单位,对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进行检查。软件质检通过率应为100%。

4.对每个调查单元数据质检核查并认定后,将全县(区)数据向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纵向汇交。

5.形成县(区)级自检报告,向是市级纵向汇交数据的同时一并提交。

(三)市级住房城乡建设和市政设施主管部门的工作

1.对县级调查工作实施过程监管,指导县级制定调查工作要求、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

2.收到县级纵向汇交的数据和县级自检报告后,采取软件质检、人工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进行检查。

3.对每个县汇交数据质检核查并认定后,逐个向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纵向汇交。

4.对每个县汇交数据形成市级质检核查报告,在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纵向汇交数据的同时一并提交。完成对所辖各县级数据的质检、核查和汇交后,形成市级质检核查总报告,向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

5.对县级汇交数据进行软件质检时,应使用国家统一开发的软件系统。对县级汇交数据进行人工核查时,外业抽检的比例原则上不小于0.4%。

(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工作

1.对市级质检核查工作进行过程监管,指导市级制定对县级汇交数据开展质检核查的工作模式、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

2.收到市级纵向汇交的调查数据和市级质检核查报告后,采取软件质检、人工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进行检查。

3.对每个地市数据质检核查并认定后,逐个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纵向汇交。

4.对每个地市数据形成省级质检核查报告,在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纵向汇交数据的同时一并提交。完成对所辖各地市数据的质检、核查和汇交后,形成省级质检核查总报告,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交。

5.对市级汇交数据进行软件质检时,应使用国家统一开发的软件系统,并覆盖到每个县(市、区)。对市级汇交数据进行人工核查时,内业检查应覆盖到每个县(市、区),外业抽检的比例原则上不小于0.3%,且原则上覆盖到每个县(市、区)。

四、报告的撰写和提交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和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对所提交的质检审核报告和总报告负责。报告的扫描版PDF文件通过软件系统在线提交,纸质版线下报送。报告应涵盖以下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一是完成情况,包括:所汇交数据区域在本次普查标准时点的房屋建筑总栋数,其中城镇房屋栋数,农村房屋栋数;完成调查总栋数、完成率,其中城镇房屋完成栋数、完成率;农村房屋完成栋数、完成率;对未完成部分的合理说明(相关说明可列为附件)。完成调查的房屋总面积数,其中城镇房屋面积数,农村房屋面积数。

二是组织实施情况,包括:组织实施模式是以第三方机构为主还是以发动街道(乡镇)、村(社区)等基层力量为主,第三方机构来源、背景,委托程序,委托模式等;内业数据收集整理了哪些部门的已有业务数据资料,资料总数量(份数、条数)等;外业调查起止时间,调查期间投入人次、外业工作人数峰值;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三是过程管理情况,包括:按照有关文件对房屋建筑调查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情况;在调查的各个阶段实施监督管理的情况;设置的调查单元个数;对调查人员和调查单元建立的管理模式、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可列为附件);地市级、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下级进行支持指导和督促检查的主题、方式、频率、人次、效果等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质检核查情况。

一是软件质检情况,包括:质检数据条数,历次质检发现的问题清单及其整改情况,所发现问题按照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归类情况等,相关资料如篇幅过长可列为附件。

二是人工核查情况,包括:抽检的调查单元或行政区域个数、覆盖率,抽检房屋总栋数、占比,抽检城镇房屋栋数和占比,抽检农村房屋栋数和占比,对抽检覆盖面和数量占比能否反映本级房屋建筑调查数据的总体质量水平的论证情况,相关论证程序(如会议纪要)等;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三是数据成果验收情况,包括:验收程序、验收通过率等。

(三)结论

对所汇交调查数据整体质量水平的结论性意见,声明同意纵向汇交,并声明对该结论负责。

(四)落款

落款为报告提交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

(五)质检报告模板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XX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质检核查报告

 

XX省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我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县(区)已全部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数据成果已通过软件系统在线纵向汇交至市级,现将数据质检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完成情况。我县(区)在本次普查标准时间点共有房屋建筑XXX栋、市政道路XXX条、市政桥梁XXX座、供水厂站XXX个、供水管线XXX条,其中房屋建筑中城镇房屋XXX栋,农村房屋XXX栋。XX县工作完成情况如下表:

行政单元

调查类别

总数量

完成量

完成率

XX

城镇房屋调查情况

%

农村房屋调查情况

%

市政道路调查情况

公里

公里

%

市政桥梁调查情况

%

供水厂站调查情况

%

供水管线调查情况

公里

公里

%

(二)组织实施情况。包括:组织实施模式是以第三方机构为主,还是以发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为主,第三方机构来源、背景、专业能力,委托程序、委托模式等;内业数据收集整理了哪些部门的已有数据资料,资料总数量(份数、条数)等;外业调查起止时间,调查期间投入人数、外业工作人员峰值;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三)过程管理情况。包括:按照有关文件对房屋建筑调查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情况;在调查的各个阶段实施监督管理的情况;设置的调查单元个数;对调查人员和调查单元建立的管理模式、管理制度等;地级市、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下级进行指导、巡检、抽检、督促检查的主题、方式、频率、人次、效果等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 质检核查情况

(一)软件质检。XX县共提交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XXX条。经过软件质检,发现通过软件质检的数据XXX条,有错误或疑似错误问题的数据XXX条,软件质检通过率为XXX%。

(二)人工核查。XX县采取外业抽检审核的方式对本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进行人工核查。抽检是否委托第三方,第三方机构来源、背景、专业能力、委托程序、委托模式等。XX县人工核查情况如下表:

行政单元

调查类别

总数量

核查量

核查比例

合格量

通过率

XX

城镇房屋调查成果人工核查情况

%

%

农村房屋调查成果人工核查情况

%

%

市政道路调查成果人工核查情况

公里

公里

%

公里

%

市政桥梁调查成果人工核查情况

%

%

供水厂站调查成果人工核查情况

%

%

供水管线调查成果人工核查情况

公里

公里

%

公里

%

经论证,抽检覆盖面能够反映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总体质量水平,抽检数据比例超过XX%,满足要求。

三、 结论

XX县严格执行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的工作要求和规定程序,按照城镇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和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技术导则进行了数据收集整理和采集填报。县级对本县汇交数据进行了质检核查,软件质检通过率XXX%,人工核查通过率XXX%,本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符合要求。现认定,通过县级质检审核。

特此报告。

 

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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