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366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2-08-30 16:27来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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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国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关心。提案中提到保护经费不足、相关人才缺乏,文化原真性流失、资源缺乏统筹活化利用,修缮成本高等三个问题及有关建议,根据我厅工作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的相关工作

(一)挖掘历史文化资源,丰富保护名录。2003年至今,我省持续开展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开展了覆盖全省的历史文化资源调查。全省现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50个(列全国第4),中国传统村落343个(列全国第8),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98个,省级传统村落348个,登记挂牌的传统建筑两万余处。其中,有90个历史文化名村同时也是传统村落。保护名录不断丰富,历史文化资源得到深入挖掘。

(二)建立健全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机制。2016年9月,出台《福建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是全国首个传统村落保护地方性法规。2021年1月出台《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等保护利用作出了相关规定要求。2022年,经省政府同意,我厅研究拟制了《福建省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若干措施》,并于7月4日由省委深改委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同时,大力督促各地制定保护管理办法,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助力可持续保护。全省多地已出台一系列历史文化保护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

(三)完善技术指导和技术规范。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审查和报批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审批指导意见》,组织各市县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培训、传统建筑工匠培训、贯彻落实条例宣传培训等。组建由规划、建筑、文物保护、历史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省级专家团队,对全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提供智力支持和专家服务。

(四)探索传统建筑活化利用。我省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开发高度重视,各地依法依规,在根据资源禀赋和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活化利用。根据统计,2021年全省有299个传统村落通过观光、民宿、康养、文创等多种利用模式,吸引游客达1146万人次,为传统村落内的村民创造了增收机遇。各市县坚持传统村落保护与传承并重,积极探索和创新保护与开发模式。如金溪县按照“保护为主,抢救为先,传承为本,利用为要”的思路,坚持政府引导与公众参与并重,打造古村落古建筑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模式,对古村落古建筑实现活化利用。婺源县把江湾、篁岭、李坑等13个传统村落开发成景区,将传统建筑改造成民宿或者景点,积极发展旅游业。全南县结合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农房一体确权发证等,盘活传统建筑使用。吉水县将传统村落古建筑出租给第三方用于文化创意、特色餐饮、民宿等,培育“传统村落+农业观光+文化体验+山水风光”等业态。

(五)推进资金筹措。我厅积极争取国家传统村落保护资金,主要用于改造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2014年至2018年,中央财政连续五年、按每个村落300万元的标准,对第一批至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予以补助,我省前四批175个村落共获补助资金5.25亿元;2015年,我省财政统筹整合专项资金2亿元,支持20个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和适度旅游开发利用。经择优推荐,2020年抚州市入选十个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之一,获补助资金1.5亿元;2022年吉水县、瑞金市入选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市),共获补助资金6910万元。同时,我省将继续试点探索利用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二、下步工作

下一步,j9国际将结合所提意见与建议,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持续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发展,促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由静态保护向活态传承转变。

(一)开展“党建+传统村落保护”工程。会同省委组织部在全省开展“党建+传统村落保护”活动,探索传统村落保护新模式。坚持党建引领,健全分级负责的工作领导体制,部门协同合力,建立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机制,破解传统村落保护中遇到的难题。

(二)探索将传统建筑保护纳入住房安全动态监测。以行政村为单位,确定责任人,结合农村贫困人群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定期组织对传统建筑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县级住建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三)拓宽资金投入渠道。积极吸引社会资本,一是会同省直相关部门指导市县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构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鼓励乡村创新投融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乡村。二是加强传统文化保护的舆论宣传和知识普及,动员村民积极参与,形成共识,凝聚合力,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建言献策。三是引导村民成立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协会,制定村规民约,落实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工作。

(四)持续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持续指导抚州市、吉水县和瑞金市开展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与乡村振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全域旅游相结合,探索活态保护、活态传承、活态发展的新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打造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福建样板。

(五)持续组织设计下乡工作。结合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鼓励专家学者、文旅创客、传统建筑工匠等参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提供人才队伍保障。对优秀传统建筑工匠或带头人予以表彰奖励。

(六)推动传统村落管理信息化建设。我省结合住建云二期全省历史文化保护与管理系统,推动传统村落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该系统将建立完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信息档案,加强对传统村落保护情况的动态监测,推动传统村落数字化管理。目前已进入试运行阶段,下一步将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存量数据采集、信息录入和卫星影像衔接,为全省传统村落高效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