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对既有建筑幕墙进行安全排查整治

2022-09-23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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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加强既有建筑幕墙使用管理,履行幕墙的监督管理职责,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福建省莆田市发布了开展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排查整治的通知。  根据通知,此次排查整治的范围包括全市已投入使用的既有建筑幕墙,采取产权人自查、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检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开启门窗、结构胶(密封胶)、密封条、玻璃、受力构件等部位的安全质量以及雨水渗漏情况进行排查整治。  

此次排查整治将分四个阶段进行。2022年9月~10月是自查阶段,通知要求各既有建筑幕墙产权人进行自查,或者委托建筑幕墙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质量隐患应当提出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2022年10月~11月底是整改阶段,各既有建筑幕墙产权人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应当进行限期整改,并在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2022年12月是督导阶段,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本辖区既有建筑幕墙的整改情况进行巡查检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抽调相关专家组建督查小组,对各县区的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督查。2023年1月是长效管理阶段,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据《莆田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建立长效机制,在今年排查基础上,要进一步强化辖区建筑幕墙的长效管理,进一步完善台账资料,每季度要将排查情况上报。 

   通知要求,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排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排查的组织实施工作,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既有建筑幕墙的产权人应按照要求做好排查及整改工作。同时,产权人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建筑幕墙日常使用、维护和检修等制度及管理档案,切实落实安全责任。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协助产权人做好建筑幕墙安全防范工作。此外,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还要建立完善建筑幕墙数据库,实行“一幢一卡”,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