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二级职业资格注册人员名单的通告

2023-01-20 10:39来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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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宜春市行政审批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行政审批局,省直有关厅(局):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和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赣建字20072号)规定,经审王燕等2295人符合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黄政等3人符合二级结构工程师注册条件,谢凤丹等4人符合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现予公布。

附件:1.2023年第二批符合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xls

      2.2023年第二批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人员名单.xls

      3.2023年第二批符合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人员名单.xls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