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0430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3-05-17 08:29来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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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冬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城乡线缆进行专项整治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对推动我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以及线缆治理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性,衷心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关心。根据我厅工作职能,并综合省电力公司、省通信管理局和宜春市政府会办单位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筹协调推进,明确责任主体。我厅高度重视线缆整治工作,2019年11月,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广播电视局、省通信管理局和省电力公司联合印发《关于全省城乡线缆“线乱拉”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赣综整办〔2019〕8号),明确县(市、区)政府作为线缆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住建、城管、农业农村、广电、通信、电力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广电、通信、电力运营企业服从县(市、区)政府的规划和指导,具体负责实施广电网络、通信、电力线缆整治。各地在实际工作中因地制宜,明确责任部门,统筹推进整治线缆权属不清,违规架设等问题。如,奉新县明确由工信局牵头开展城区线缆专项整治工作,聘请专业设计单位统筹规划架空线缆设置,确定线缆整改时限,落实各线缆业主单位整治责任。

(二)开展专项整治,规范线缆架设。《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点》连续五年把“线乱拉”治理工作列入工作重点,督促各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巩固线缆整治成效,着力解决“线乱拉”等城区环境顽疾提升立面视觉美观。j9国际协调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福建省通信线缆整治工作导则》《福建省通信线缆整治工作主要技术标准》等系列技术标准规范,为各地开展工作提供支撑。指导各地通过分类捆扎、分类穿管、分层架设等方式有序推进区内强弱电线路治理工作,重点清理已淘汰使用的老旧电话线、闭路电视线等。如,莆田市新建区对线缆进行集中治理:一是清理“杂线”。强电线、低压电线、路灯线等,一律与弱电线缆剥离,做到“各行其道”,层次分明;是清除“废线”。各种老旧无用的断头“废线”清理剪除“减法”;三是清除“飞线”。横跨街道胡乱附挂的“飞线”要求剪断抽除,重新布线。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考核监督。加强与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对通信管道建设、架空杆路及架空线缆架设、典型场景分类、箱盒安装等方面统一技术标准。持续把“线乱拉”整治工作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内容,要求各地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关要求,规范线缆架设布局,消除“空中蜘蛛网”视觉污染,补齐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短板,采取省厅派员调研暗访、第三方暗访、市民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县(市、区)进行综合评价,通过考评结果通报,激励工作积极性,引导各地找准差距,为持续改善线缆整齐、美观出实招。如,新干县建立管线敷设巡查督查机制,发现新增乱拉乱挂的线网单位启动问责追责机制开展“线乱拉”市民参与活动,形成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有效防止线缆杂乱现象反弹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健全工作机制。着力健全以政府为主导、各责任主体分工负责、各级整治办统筹调度的工作推进机制各责任主体密切协作、共建共享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重点任务、工作目标和验收评比的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对市县两级线缆管理单位的指导,协调责任部门积极配合属地做好线缆梳理整治工作。

(二)高效推动整治遵循“整齐、美观、安全”原则,全面清除废弃线缆线杆,因地制宜开展线缆整治。不具备入地条件的地方,可灵活运用贴墙走线、桥架走线或跨越等多种方式。保障线缆整治经费投入,力争用最少的投入获取最大的效益。

(三)加快数字建设。积极推动城市地下管线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基础上,推动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信息化平台的的共建共享,以满足后续设施规划建设、运行服务、应急防灾等工作需要,控制或减少“线乱拉”的情况发生,推动地下线缆的高效协同管理。

(四)强化长效管理要统筹地上、地下空间资源,将各类管线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改造、建筑立面改造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项目规划内容坚持建管并重,加强后期管理防止出现线缆“线乱拉”增量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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