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9集团厅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3-29 10:37

作者: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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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17]9号)要求,结合我厅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并附相关统计附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61120161231,电子版可通过“福建住房城乡建设厅网”(http://www.jxjst.gov.cn/)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chizhux.com)查询下载。
    一、概述
    2016年,我厅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公开力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通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促进政务阳光透明。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一是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结合我厅办公自动化OA系统的公文办理流程,细化信息公开程序,实现了公开属性与公文文稿同步拟定、同步审批(核),公文办理环节责任全程可追溯。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信息,及时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三是建立信息公开情况通报机制。定期统计分析并通报相关数据,为相关业务工作提供参考,推动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
    四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制度。推进业务培训常态化,将网站普查、信息公开、内容保障、问题整改等方面工作纳入培训内容,以提升相关人员的信息发布、舆情研判和回应引导能力。
    五是探索依申请公开依法行政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严格依法依规,履行答复程序,慎重稳妥地做好答复工作,答复文书经过法制相关部门审核。加强对最高人民法院、国办信息公开办等编制的有关依申请公开案例的学习,有效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
    (二)积极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
    一是完善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制度。先后印发《关于下达2016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和《关于加快我省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县级平台建设的通知》,明确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主动将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信息在厅门户网公开,将全省棚改进度情况在省内主要媒体公开。
    二是强化督导力促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坚持每月一调度、一通报,及时将进度情况抄送各市、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督促市、县做好项目建设情况信息公开、公租房分配“七公开”等各环节信息的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对分配入住进行制度流程再造,每月通报各地公租房分配入住情况,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三是重点抓好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工作。各级棚改部门把“棚改政策、任务计划、范围、时限、补偿安置办法”等明确为信息公开必备内容,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规定,对6 个棚改开工不足的市县进行重点督办,将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在省内主要媒体进行通报。认真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网址核查、内容抽查,规范信息公开方式,对农村危房改造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每年度的实施方案进行公开。
    四是强力推进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全年两次开展市级平台建设和使用情况考核检查和通报,全面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目前市级平台各项功能使用进一步完善,与省级平台数据传输正常。莆田、九江、新余等市已实现公租房分配网上申报,莆田市系统成功与民政经济状况核查系统互联互通,并新增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资格核查功能。积极推进县级平台建设,实现了以市带县系统布局,通过信息化进一步推动实现管理规范化。
    (三)大力推动监管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信息专栏刊,及时公开两年行动进展情况。在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中,我省莆田市的市场、质量、安全三大项检查结果为近三年最好。进一步发挥“四库一体”平台在项目审批、监管和诚信管理中的作用,及时实现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实时共享。加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共检查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 565  项,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388 份,停工整改通知书39  份。
    二是力促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下发《关于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督查的通知》,约谈万达等重点企业,对涉及我省11家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及注册人员情况进行了核查。认真做好房地产交易日报、月报和统计年报,每月对房地产市场形势进行分析,定期向省政府报送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抓房地产去库存舆情应对工作,针对《中国经济周刊》以《福建四地去库存调查》为标题的不实报道,邀请4家媒体对赣州、鹰潭、莆田三市就房地产去库存情况进行采访,正面宣传报道。
    三是做好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公开。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向社会披露了《福建省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将全省住房公积金2015年发展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新系统开发和上线工作。 2016年新增缴存单位97个,新增缴存职工16000余人;中心网站总访问量1776万人次;12329服务热线总拨打量达27万人次,日均接听咨询电话400余人次。
    四是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加快建立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要求公布“补偿法规政策、征收决定、补偿方案”等信息,实行“阳光征收”。督促各地加快征收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征收信息化水平,各级房屋征收部门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时限,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做到长期公开。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期限都在30日以上,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五)全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一是建立重大建设项目规划核查通报制度。加大对重大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领导违规插手规划修改、容积率调整、用地性质变更等重大违反规划行为,加大追责力度,通报典型案件。研究推进违法建设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全省共抽查了11个设区市、县(市),共抽查房地产项目规划258个,对规划实施问题突出的城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持续深入开展我省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实现“零增长”。
    二是规范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的信息公开。我厅制定了《福建省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公示工作方案》,明确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等环节。批前公示时间7天,在网上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众有意见的申请人补充证明材料,听取陈述申辩意见。出具选址意见书后,在福建建设网予以公布。2016年共办结57件重大项目选址工作,比往年增长约40%,较好的服务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是做好建设领域招投标信息公告发布。严格执行招投标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省各招投标管理部门除在四报一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外,还要在福建建设招标投标网、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福建莆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招投标相关信息。对于新申报项目,要求编制“项目信息电子标签”,并在福建省建设领域信息公开系统予以公布。
    四是推进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信息化。在全面实行电子化招投标的同时,积极拓展网络信息功能,整合现有数据与全国建筑市场大数据对接,使“互联网+”成为新的监管模式,初步实现全省招投标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个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借助全省统一数据平台,严厉打击围标串标与弄虚作假行为,对一经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进行不良行为公示。
    (六)深入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一是全面推进权责清单发布制度。加强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政务服务网的动态管理工作,对我厅保留实施的行政权力和行政审批事项,在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公开设定依据、标准、办理指南等相关信息。按照“有权必有责”,依法依规设定责任岗位、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及时开展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专项督查,确保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到位,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市县主管部门“接得住、管得好”。
    二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6年,我厅精简行政权力2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项,部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项。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工作,目前我厅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1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0项,其中取消7项,调整3项。2016年,我厅共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81277件,按时办结率达100%       
    三是及时更新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对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流程再造,及时更新有关内容,确保准确、规范。对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规范、服务指南、受理单样表、审查工作细则等材料进行完善。加大投诉举报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审批结果告知环节,详细说明未通过审批的原因,推进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公开、透明。出台省外建设企业进赣管理办法,开发“福建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简单换证信息管理系统”,有效提高了申报和审批效率,方便了企业。
    四是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我厅制定出台《j9集团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切实解决执法不公、检查扰民、监管不严等问题。“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一单两库”,已报送省政府法制办、省审改办审核、备案。2016年我厅随机抽查事项,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随机检查成为实施行政检查的主要方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厅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和资源整合,主动将我厅承担的中心和重点工作,以及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工作,在门户网站上开辟专栏,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业务信息17604条。住建部网站采用信息32条,省政府网站采用信息204条(省直单位排名第一);人民日报、福建日报等主流媒体采用稿件338篇;组织协调新闻发布(通报、通气)会10次。
    (一)政府网站。2016年,我厅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9128条,较上年增长7.69%
    (二)新闻发布会。我厅共举办新闻发布会10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2 次。
    (三)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开展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 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2 篇,受到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四)微博微信等新媒体。2016年,我厅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11, 较上年增长14%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16年,我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同比增长81%。其中,当面网络申请8件,信函申请21件。
    (二)办理情况。目前,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办结,并按申请人要求的方式进行答复。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12件,同意公开9件,同意部分公开2件,不同意公开0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4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1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3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1件,被依法纠错数1 件,其他情形数1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厅依法有序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扩大群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与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与公众需求还有差距,创新力度还不够,载体建设还有待加强,及时性还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公开。规范监管责任,明确监管边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公共服务提供,依法规范履职。按照有关要求,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案件公开。
    二是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公开内容,增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效,突出推进行保障性住房、招投标、质量安全事故、城镇房屋征收补偿等重点领域域信息公开。
    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强化平台建设,加大新闻发布力度,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政务信息。继续通过网上公布、在线访谈等群众普遍欢迎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政府信息和重要工作信息。积极探索通过网络论坛、微博、手机短信等即时发布政府信息。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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